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一、招生政策
1、学习方式:学制3年,学习年限2至4年。分为周末班或月末班集中授课。
2、学历学位:学生在完成MPA规定的培养环节、达到MPA培养方案的要求后,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3、培养费用:MPA学费为4.2或3.6万元人民币(以学校物价批文为准),教材等资料费按实结算。
二、报考事项
1、报考条件: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③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④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0年9月1日前毕业);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8年9月1日前毕业);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⑤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内报考各高校MBA的考生只能选择各高校作为报名点。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每年10月10日-31日。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每年11月10日-14日。
地点:以各学校公布的地点为准
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凭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报名号和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确认报考资格(所有证件需有原件),并办理缴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三、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科目:1、204—英语 2、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数学基础、逻辑和写作)。
考试时间:每年1月初 考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2、复试
联考成绩达到国家一区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获得参加各高校复试的资格。
复试时间与安排:一般在每年4月份。具体时间与安排以各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为准。
3、资格审查。报考者本人填写相关表格,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与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四、录取:初试和复试成绩合格者,择优录取
五、入学时间:每年9月,具体入学日期见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