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份自考报考须知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 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 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为了您能充分了解自学考试并顺利地进行10月自学考试报名和考试,请详细阅读此须知:
2010年10月自考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25号 请需要报名的同学带两寸蓝底照片6张,身份证复印件两张及最高学历证复印件抓紧时间来报名。
报名地址:长沙市新建西路77号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0731-84129663
上一篇:湖南省4月自考成绩查询[ 05-19 ]
下一篇: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的区别[ 05-20 ]

